还是正常上班的一天。
只是刚刚下车,就看到了一个昨天刚刚见过的人:魏诺羽。
为了避免不太熟悉的尴尬。
为了逃离语速变慢的可能。
我快速经过魏诺羽,喊着走在前面的同事:“小梵,等等我。”
而小梵,其实并没在前面,前面也没有我认识的人。
跑了能有50米。
我大喘气,不敢回头,只是感觉应该距离魏诺羽很远了。
我在怕什么?
……
就在庆幸自己不需要应付他时。
后面的声音让我知道,他跟了上来。
“夏夏,你怎么走这么快?”
一阵思考:“我那个有事去办公室,要……要处理。”
魏诺羽轻松和我聊着天,我却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。
现在我和他这么一起走,估计又会招人非议。
“走慢点,我也是刚刚来上班,以后有不懂的向你请教。”
我一边走着,一边不看他回答:“好,不过我时间比较少,你到时候和陈曼希多聊聊。我先走了。”
魏诺羽在后面喊:“跑那么快干嘛?我还有话没说。”
跑了一阵,回了办公室。
其实他什么都没错,只是我怕被别人议论,就不得不这么做。
要不然像乔筱淸一样。
那就是地狱生活了。
回到办公室,陈曼希看到我:“你怎么跑的这么快?都出汗了。”
我用强装镇静的口吻:“刚刚魏诺羽追着上来问我事情,我还没回答就跑了。我怕被人议论。”
陈曼希笑的很灿烂:“你今年18?怎怎么让自己过着这么封建?正常聊天,哪会有事?”
在我这里不行。
乔筱淸的事情是前车之鉴。
我不能重蹈覆辙。
和陈曼希说了句:“开始忙了,空聊。”
同事们都陆续走进来开始忙了。
陈曼希低头在我耳边说:“别怕,都是朋友。”
我抬头看看她点头。
*
大约9点。
有人找我,让我去行政楼会议室。
到了后,我不懂这场面是怎么了?
一个派出所民警问:“夏裳絮?”
我点头。
“你和袁薇薇关系很好?”
“对,我来也就1个多月,她经常找我玩儿,这点小暮能作证。”
小暮也被找了过来。
她知道的事情比我更多。
派出所开始盘问我们情况。
小暮说了很多很多。
10天前,袁薇薇和父母在朋友圈微信吵架。
原因是他们不让袁薇薇和她前男友联系,可袁薇薇总觉得是家人阻止了她奔向爱情的路。
小暮拿出了一些截图,这些截图是袁薇薇让她看的。
关于朋友圈袁薇薇发的:
3月7日:爸妈,你们就是不想我过的好,都半年多了,你们还不让人家知道我在哪里?人家找了好多人才联系到我。这样的人还不行吗?
3月9日:凭什么你们要安排我的人生?我是个人不是动物,不要管我,你们这些人气死我了。
3月11日:为什么,到底为什么,他哪里不好?人家都改了,还不行?怎么就不信人家?你们这些老东西就是不懂爱情。不想让我好过是不是?
3月18日:我告诉你们,我要离开你们,和我的爱情走的远远的,让你们再也看不到。哼。再见。
每一条底下都有不少和家人相互谩骂的对话:
你们都管我干嘛?你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,我的爱情差点毁在你们手里。
这辈子做你们女儿是我做的最错误的事儿……
后面还有不少亲戚劝她,说父母都是为她好之类的,可被她全部骂了回去。
各种脏话层出不穷。
我心里暗自思考:怎么父母对她好,怕渣男再次带她走,她真的不懂?之前被伤的那么重,跑回家“疗伤”……怎么还对父母这么大言不惭的回怼?
不理解。
派出所问小暮:“那你最后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?”
小暮答到:“就前3天的晚上下班,她说和男朋友去吃饭,还背了一个不大的双肩包,感觉里面也没装什么。”
派出所问完,看完她手机的聊天记录,让她走了。
接着问我:“夏裳絮,最后一次见她,联系她是什么时候?”
我回答:“是4天前的晚上下班。她还开心的跑到我旁边告诉我,她第二天要和男朋友去吃好吃的,还说要参加我的婚礼,要穿很最漂亮的衣服去……”
民警问:“别的没说?微信呢?”
我绞尽脑汁也没别的啊!
“没有了,微信是3天前,你看……”
晚上9:40她发来短信:姐姐,我不能参加你的婚礼了,抱歉。有时间我们再联系。
……
民警看完问我:“她有没打电话给你?听不少人说她跟你关系很不错的。”
这家伙最近经常和我聊天,便成了民警找我的原因。
可实际上哪有那么好,和她聊的无非是化妆品,生活之类的东西。
关于感情的基本没有。
袁薇薇父母的脸上没有半分焦急,神情平淡得仿佛走失的不是亲生女儿,而是一台能随时吐出钞票的提款机。
想到这儿,我转向民警解释道:“我猜她大概率是跟男朋友一起走的。之前她总跟我念叨,说她前男友像是彻底转了性,现在变得特别好。
当然我也劝她,工作还不稳定的他,让她还是多考虑。”
小暮也紧跟着补充:“我早就叮嘱过她,千万别把咱们这儿的地址透露给她前男友,我总觉得那男人找她的动机根本不纯。可她铁了心觉得对方是真心变好,我劝了几次没用,最后也只能由她咯!”
民警指尖在笔录本上停顿了,抬眼扫过我们俩:“你说她前男友动机不纯,具体是哪方面?有没有发生过争执、威胁,或者他有没有过什么反常的举动?”
小暮皱着眉,仔细回忆着:“有好几次,都晚上十点多了,我们都躺下准备睡了,她还在跟她前男友聊天。那男的总找各种借口让她转钱,说是什么急事要用。她自己手头都紧巴巴的,没钱就转头跟我借,还是要打过去。
民警问完,让我们都走了。
走出行政楼,小暮问我:“她有没跟你说她前男友的事儿?”
我低头走路答到:“没有,她只说不能参加我发婚礼了,我不知道怎么回事。”
一个女孩儿就这么走了?
不知道是被胁迫还是自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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