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燕州城到了。”
霍明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。
跨州飞舟在燕州城外的渡口前停了下来。
霍明有些迷茫的随着人群走下了飞舟。
那些人要不是有人来接,欢天喜地的聊着天去了。
要不就是早已经不是第一次来燕州,轻车熟路的离开了飞舟渡口。
只有霍明。
有些迷茫的站在渡口。
“公子,要找姑娘不?”
一个中年妇女凑上前来。
“住的地方也有。”
霍明有些震惊的看着他。
“我是修行者。”
那妇女对他抛了个媚眼。
“我们极乐楼的姑娘,大多都是修行者。”
“还有半妖呢!”
霍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摆脱了那难缠的妇女。
那妇女最后甚至问他要不要当龟公。
简直胆大至极。
当然,也很有可能是因为那背后的极乐楼大有来头。
后面踏入了燕州城。
他小时候有个非常好的朋友。
后来这个朋友随着家人离开了天风郡来了燕州。
然后后面给他寄了一封信。
说在燕州当屠夫。
让霍明没事的时候,可以来燕州寻他玩。
于是霍明就来了。
他和这个朋友已经很多年没联系了。
他也不知道这份友谊还有几分。
毕竟无论多深的感情,时间久了都可能变成一个名字。
但是霍明还是来了。
他厌恶霍家。
但是出了霍家之后,他又发现自己好像无处可去。
于是他就来了。
霍明拿出了那封皱巴巴的信。
信的字很漂亮。
自然不是他的那个朋友写的。
而是请人代笔。
他的那个朋友,字写得歪七扭八。
而且认识的字也不多。
断然写不出一封这么正式的信的。
浣花街,孟记狗肉摊。
霍明来到了浣花街。
他看到了那个狗肉摊。
摊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。
一脸络腮胡。
有些凶恶。
这是孟杰的父亲吗?
好生凶恶!
不愧是当屠夫的人。
“您好,请问这是孟记狗肉摊吗?”
“我是孟杰的朋友。”
那汉子把手中的肉刀往砧板上一剁,看了一眼孟杰。
“不认识。”
“去去去,一边去。”
霍明站在街道中间有些无措。
他取出那封信。
地址上是这里没错啊。
这街上,只有一家狗肉铺。
莫不是孟杰给了自己一个假地址。
霍明没地方去。
便在街道旁边的无人处坐了下来。
他有些迷茫。
他手中的符钱已经花光了。
他已经一日滴水未进了。
找不到朋友,他一时间没了主意。
霍明就这样呆呆的坐到了天黑。
霍明不知道去哪里。
一直到有一个卖菜的老婆婆走到了他的面前。
低声道:“孟杰住在白沟路尽头。”
老婆婆说完,就急匆匆的走了。
像是在害怕什么一样。
白沟路。
是燕州城的贫民区。
到处都是低矮的房屋。
以及游手好闲的帮众成员。
不少人向霍明投过来探寻的目光,不过到底没有来找他麻烦。
毕竟他背着一把剑。
看起来像是某个宗门下山游历的弟子一般。
在没摸清他的底细之前,这些人不会轻易招惹他。
“孟杰!”
那是一个正在倒水的少年。
他回过头。
先是不敢相信的揉揉眼睛。
随后一瘸一拐的跑过来。
“你怎么来了!”
他高兴的道。
“我离家出走了。”
“没地方去!”
“就来找你!”
“怎么回事?”
“快进屋来!”
孟杰拉着霍明进了家。
那是一间破旧逼仄的屋子。
“唉。”
“这事就是霍叔叔不对了。”
“其实我很早以前就替你不平。”
“你还记得小时候,你为了保护蓝妹子,给齐三儿打架不。”
“你因为打架,所以没完成先生的课业。”
“那老家伙为了讨好你父亲,就小题大做把这件事告诉了你父亲。”
“然后你父亲就当众打了你一巴掌。”
“我那时候就觉得他不对。”
“教育孩子的目的不是为了羞辱孩子。”
“其实你那时候解释一下就好了。”
孟杰一直说着,但是没听见霍明搭话。
他回过头。
自己朋友脸色平静,没有喜怒。
他连忙给了自己一巴掌:“哎哎,你别介意。”
“我这人就是管不住嘴。”
“喜欢胡说八道。”
“总之咱们哥们。”
“你来了扬州城,哥们其他的不说。”
“反正是绝对不会让你流落街头,也不会让你饿死的!”
“我跟你说。”
“我现在陈记酒楼的后厨打杂。”
“不管工钱。”
“但是东家好说了,每天最后一桌客人吃剩的,我们都可以随便吃,还可以打包。”
“我到时候多给你打包点回来,晚上吃一顿,然后白天吃一顿。”
“总之哥们绝对不会让你饿着。”瘸腿的少年拍着胸脯保证。
“那陈记酒楼,可是燕州城排得上号的大酒楼!”少年脸上有些自豪:“以前那酒楼中偶尔有客人想吃狗肉,都是我爹送去的。”
“你放心,我到时候都给你打包那种客人没怎么动的菜。”
霍明脸上露出了笑容,他道:“好!”
“这燕州城挺不错的。”
“你要是想找差事做,那是随便找的。”
“你认得字多嘛。”
“脑袋机灵,随便做账房先生什么的。”
“你要是不想找,那就每天出去玩,等晚上我给你带吃的回来。”
“你就在这里待着。”
“保证你爹找不到你。”
“玩一段时间,急死他!”
“好!”
霍明道,随后问道:“你不是写信跟我说,你来跟你爹做屠夫吗?”
“还有你的腿怎么瘸了?”
霍家那时候算是个小家族。
再加上霍铮的存在,所以家中规矩很严。
孟杰家则是一户普通人家。
但是还是没有阻止两人成为最好的朋友。
那时候的孟杰带着霍明上蹿下跳。
掏鸟捉鱼,套兔子。
哪怕孟杰后来因为家境贫穷不再继续读书,可依旧没能影响他们的感情。
没事的时候。
霍明就去找孟杰玩。
一直到后来,孟杰跟着父母去了燕州城。
那时候,霍明难过了很久。
孟杰听见霍明的话,笑着道:“我爹我娘病死了,我就没继续做屠狗买卖了。”
“我一个半大孩子,怎么做得来。”
“至于这腿,摔的。”
“不过没关系。”
“我虽然瘸了,但是跑得可快了。”
“等我想办法攒些钱,等你爹跟你认错了。”
“我们就回天风郡。”
“到时候,我还继续带你套兔子。”
“记得你以前可喜欢了。”
“对了,我走的时候送了你一只幼鹰,那只鹰还在吗?”
“它应该能飞很远了吧?”
那是少年临别时赠予霍明的礼物。
一只雀鹰的幼鸟。
这在孩子中可是绝对的硬通货。
霍明道:“被我爹放飞了,他说我玩物丧志。”
孟杰挠了挠脑袋。
随后安慰道。
“没关系的。”
“等我们再次回去,我再给你抓一只。”
“我知道它们在哪里筑巢。”
多年不见的两个少年都很兴奋。
他们聊到了很晚。
霍明就这样在燕州城住了下来。
他白天就在燕州城随意闲逛散心。
晚上就回到孟杰家。
孟杰每次都会给他打包回很多酒楼客人吃剩的剩饭剩菜。
偶尔还有些酒。
饮酒是男子汉的标志。
霍明走到了一个乞丐身前。
掏出了几枚铜钱。
那是他身上仅剩的了。
是用一枚符钱换的银子。
但是出门在外实在是太花钱了。
他最后只剩这几枚了。
他把那几枚铜钱丢在了乞丐的碗里。
然后道:“问你些事情。”
“公子发财!”
“公子吉祥!”
“您问!”
“小的一定知无不言!”
乞丐说了几句吉祥话。
“唉。”
“这可是好酒!”
“那桌客人是大人物,我跑得快,第一时间抢到了!”
晚上。
孟杰宝贝似的拿出一坛酒。
还有一些用荷叶包着的肉。
都是打包的剩菜。
两人对饮。
“我明天要出去一下,可能回来有点晚。”
“也可能不回来了。”
孟杰愣了一下。
“不回来了?”
他有些急切的道:“为啥不回来啊。”
“是嫌弃我带回来的东西吗?”
“我明天去跟东家借点银子,我给你买新的酒肉!”
霍明笑着拍了拍自己朋友的肩膀:我们可是一起偷别人家地瓜烤,吃得一嘴黑的人。
“我是家中有人来了。”
“明天我去见他们。”
“如果谈得好,就跟他们一起回家,不回来了。”
“如果谈得不好。”
“就再回来。”
孟杰有些失落。
可还是道:“那你就算要回家,也回来跟我道个别。”
我到时候好去送送你!
“和朋友,千万不要不告而别。”
“好!”
霍明重重的点头。
“你怎么这么早就起了?”
大半夜。
孟杰起身。
他在酒楼厨房里打杂,需要起很早。
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。
今天的霍明也起得很早。
听见朋友的话。
霍明道:“早些去,等着对方。”
“哦哦。”孟杰点头,随后又道:“你如果要回家,真的要跟我告别一声。”
“等以后,我也会回天风郡的。”
“放心,我一定回来跟你告别的,如果回家的话。”
天色茫茫。
霍明就这样透过窗户看着自己的朋友一瘸一拐的身影。
直到对方消失在街道的拐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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