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招娣三人一步三回头,小小的身影在巷口的夕阳余晖里被拉得老长,眼神里的担忧像化不开的糖稀。
直到她们彻底消失在拐角,沈凌峰才收回目光,转向身旁的胡强。
“走吧。”
胡强咧嘴一笑,朝身边的杨勇和李大力递了个眼色,那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。
“嘿,走!带你去见识见识我们发现的好地方!”他一挥手,像个得胜归来的将军,转身钻进了一条比刚才更窄、更阴暗的巷子。
这里是城市的毛细血管,犬牙交错的小巷将整片私房区得支离破碎。
他们没走能通车的大马路,而是像几条滑不溜丢的泥鳅,在这些迷宫般的缝隙里快速穿行。空气中弥漫着煤烟、饭菜和下水道混合的复杂气味,脚下是坑洼不平的石板路,偶有积水,倒映着一线昏黄的天光。
走了约莫十几分钟,喧嚣的人声彻底被抛在身后。
他们来到了一处极为偏僻的河岸边,一大片用高高的土坯墙围起来的巨大院落,突兀地矗立着。
那就是苗圃。
“就这儿。”胡强指着那片斑驳的土墙,声音压得极低,脸上却难掩一丝少年人的得意与炫耀,“平时有个看门的老头,凶得很。我早就打听清楚了,他儿子在江苏乡下娶媳妇,老头请假回去了,起码得三五天才能回来。现在这里头,就是咱们的天下!”
他的话音刚落,性子最急的杨勇已经按捺不住,一个箭步冲到墙边一棵歪脖子老槐树下。他吐了两口唾沫在掌心,搓了搓,抱住树干,手脚并用地往上爬。他的动作谈不上雅观,甚至有些粗野,但却异常高效,三两下就爬到了与墙头齐平的粗壮树杈上。他骑在树杈上,回头看了一眼,随即轻松一跃,像只大号的狸猫,稳稳落进了院内。
“强哥,大力,还有那小‘天才’,快点!”杨勇兴奋的声音从墙内传来,带着回音。
胡强和李大力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事,动作同样麻利,相继翻了进去。
轮到沈凌峰时,他站在树下,没有立刻行动。他先是抬头仔细打量了一下那棵歪脖子树的枝干分布,又估算了一下墙头的高度和材质。
墙内,杨勇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:“喂,小‘天才’,你行不行啊?要不我出来拉你一把?”
胡强也皱了皱眉,心里嘀咕,这小子看着文文弱弱的,别是爬个树都费劲吧?
沈凌峰没理会他们的催促。
他学着他们的样子,开始攀爬。他爬得不快,甚至可以说有点慢。
但每一步,每一次手脚的交替,用得都是最简单最省力的方式。
最后,他双手抓住墙头,慢慢把身体放了下去,双脚触地,悄无声息,只带起几片枯叶的轻微旋动。
这份落地时的轻盈和安静,让已经凑在一起、准备看他笑话的胡强三人都愣了一下。
杨勇瞪大了眼睛:“嘿,你小子,还真的翻了过来,跟个猫似的,一点声儿都没有!”
胡强没说话,只是深深地看了沈凌峰一眼,心里那点轻视又收敛了几分。
这小子,确实有点门道。
苗圃里的空气比外面好闻太多了。泥土的芬芳混合着植物的清香,沁人心脾。
一排排不知名的树木在微风中轻轻摇曳,发出“沙沙”的声响,院墙边杂草丛生,比腰还高,充满了野性的生命力。
“我们昨天下了四个夹子,就在兔子经常出没的那个土坡那边。”胡强压低身子,猫着腰,熟练地在草丛中开路,“夹子是我们自己做的,用的是大号老鼠夹改的,加了弹簧,劲儿大得很!兔子只要给它夹上,跑都跑不了!”
沈凌峰心中了然。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,能自己动手做出四个大威力捕鼠夹,胡强这几个小家伙确实有点本事。这不仅仅是顽劣,更是一种生存技能。
四人像狸猫一样,弓着身子,悄无声息地穿过一排排比手臂还粗的杉树苗,来到一处地势稍高的缓坡。
坡上植被稀疏一些,零星分布着几个不起眼的土坑,洞口还有新鲜的泥土。
“强哥!看那边!中了!”眼最尖的李大力忽然压着嗓子,兴奋地指着不远处的一丛半人高的灌木喊道。
三个少年的精神瞬间被点燃,肾上腺素飙升,连忙放轻脚步围了过去。
只见一个用粗铁丝死死绑在灌木根部的大号捕鼠夹,正紧紧地合拢着。一只皮毛灰扑扑的野兔被夹住前腿,它的后腿还在徒劳地蹬动,但动作已经越来越微弱,显然已经是奄奄一息。
“哈哈哈!成了!今晚能吃肉了!”杨勇最是激动,一个箭步冲上去,不顾兔子最后的挣扎,一把将它从夹子上掰了下来,提着耳朵在手里掂了掂,咧着嘴大笑,“嚯!这家伙不小!少说也有三斤重!够咱们好好打一顿牙祭了!”
胡强脸上也洋溢着收获的巨大喜悦。
对他来说,这只兔子不仅仅是一顿肉,更是他作为这群孩子头领“能力”的最好证明。
是他,发现了这个地方;是他,带着大家做了夹子;也是他,成功捕到了猎物。这种成就感,比考试得一百分还要强烈。
他正要开口,用一种故作平淡的语气宣布今天的辉煌战果,却发现沈凌峰的视线根本没在那只还在微微抽搐的兔子身上。
他的目光直勾勾的,像被什么东西钉住了一样,死死盯着缓坡侧面的一个角落。
那地方……有点古怪。
胡强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,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。那个角落,杂草长得比别处都要稀疏得多,仿佛被什么东西吸走了养分,露出一片光秃秃的黄土地。就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中央,孤零零地长着一株不知名的小花,也就巴掌高,紫得发黑的花瓣,在微风里摇曳,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妖异。
“你看什么呢?”胡强撇了撇嘴,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屑和当地人的优越感,“那地方邪门,兔子都不从那儿过,草都不好好长。我听我奶奶说,以前那块地方埋过不少死人,晦气!”
杨勇和李大力也凑过来看,同样是一脸嫌弃。
“这花长得真难看,跟中毒了似的。”杨勇嘟囔道。
然而,沈凌峰的瞳孔却在他们看不见的角度,微微一缩。
晦气?
不,这远不是“晦气”两个字能形容的。
在他的望气术视野中,那个角落上方,正盘踞着一团粘稠如墨、精纯无比的“煞气”。
这股煞气凝而不散,像一颗深埋在地下的毒瘤,正源源不断地向外散发着侵蚀一切生机的力量。周围的土地寸草不生,正是被这股煞气常年侵染的结果。
这绝非自然现象。
地下……有东西。
而且,是了不得的东西。
对于前世的风水大师沈凌峰而言,这种地方,要么是大凶之地,要么……是藏着与煞气伴生的奇珍异宝。
凶险与机遇,从来都是一体两面。
他心中瞬间波澜起伏,脸上却依旧是那副懵懂天真的孩童模样。他收回目光,指着那个角落,用一种发现了新奇玩具的语气,慢吞吞地说道:“那花……我以前从没见过,长的还挺好看的。”
他的声音很轻,带着一点孩童特有的、不辨是非的执拗。
胡强愣了一下,随即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,哈哈大笑起来:“好看?沈凌峰,你眼睛是不是有问题?这玩意儿也叫好看?”
杨勇也跟着起哄:“就是!一看就是毒花!你可别去碰啊,小心烂手!”
沈凌峰没再说话,只是低下头,像是被他们嘲笑得有些不好意思。
心里却已经打定了主意:今晚,必须让麻雀分身过来,把这地下的秘密,探个一清二楚!
胡强见他“认怂”,心里的那点优越感又回来了。他大手一挥,得意洋洋地喊道:“行了行了,别看那破花了!走,看看剩下几个夹子去!”
接下来的收获,果然没让胡强失望。
他们一共下了四个夹子,竟然全部中了!
除了已经到手的一只大野兔,另外两个夹子,一个夹住了一只同样肥硕的兔子,另一个则夹住了一只比成年人巴掌还大的田鼠,毛皮油光水滑,一看就没少偷吃庄稼。
唯一可惜的是第四个夹子。
虽然也中了一只田鼠,但似乎被黄鼠狼捷足先登,只剩下半个血肉模糊的身体和一颗脑袋,场面有些恶心,自然是不能要了。
即便如此,两只大野兔,一只大田鼠,这样的收获也足以让三个少年兴奋得快要疯掉。
“发了!发了!强哥,咱们这次真的发了!”李大力看着两只兔子,眼睛里全是光,口水都快流下来了。
杨勇更是直接,把两只兔子和那只田鼠并排放在地上,咧着嘴傻笑,“乖乖!这得有多少肉啊!回去让我娘用萝卜干炖了,能吃好几天!”
狂喜过后,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摆在了几人面前。
该怎么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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