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二十五,京城。
虽然北方战事频仍,南方流民四起,但这天子脚下的京城,依旧是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。尤其是三皇子赵王府的后花园,那座号称“小蓬莱”的逍遥楼,更是夜夜笙歌,灯火通明。
这座楼高五层,通体用金丝楠木建造,飞檐斗拱,极尽奢华。楼内常年养着上百名歌姬舞女,美酒佳肴堆积如山。这里是三皇子赵无极宴请宾客、笼络权贵的核心场所,也是他展示财力和权力的象征。
此时,逍遥楼顶层的宴会厅里,丝竹之声靡靡。
赵王身穿紫色蟒袍,斜倚在铺着虎皮的软榻上,手里端着一杯西域进贡的葡萄酒,脸色微醺。在他周围,坐着十几位朝中重臣和心腹武将,一个个阿谀奉承,推杯换盏。
“殿下,听闻那定北城的沈云疏不仅没死,还把咱们派去的刺客给抓了?”一个满脸横肉的武将,正是之前在定北城吃过瘪的御林军副统领赵无极,小心翼翼地问道。
赵王闻言,脸色一沉,手中的酒杯重重地顿在桌上:“哼!那个贱人!本王给她脸不要脸!这次没弄死她,算她命大。不过,暗影楼那边已经保证了,下次派去的一定是顶尖的高手,就算是那个断臂的周砚,也保不住她!”
“殿下英明!”众人连忙附和。
“来!为了咱们的大业,干杯!”赵王举起酒杯,眼中闪烁着对皇位的渴望。
就在这时,楼下的花园里,几个不起眼的黑影正悄悄地靠近逍遥楼的基座。
这几个人正是林栖带领的特战小队。他们已经在京城潜伏了三天,摸清了王府的布防和巡逻规律。
“头儿,这楼的柱子也太粗了,咱们带的那点炸药,能炸塌吗?”沈云墨蹲在阴影里,看着那几根两人合抱粗的金丝楠木柱子,小声问道。
“放心。”林栖从怀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铁盒子,那是阿禾最新研制的“定时炸弹”,里面不仅装了高纯度的颗粒火药,还加了特制的助燃剂和钢珠,“咱们不用把柱子炸断,只要炸毁承重结构的几个关键点,这楼自己就会塌。”
他指了指楼底座的几个榫卯结合处:“石头,你去左边那根柱子。水生,你去右边。我和云墨负责中间这根主梁。动作要快,设定时间为半炷香。”
“是!”
几人迅速分头行动。
此时,楼上的宴会正达到高潮。赵王正搂着一个美艳的舞姬,听着下面人的吹捧,心情大好。他甚至已经在幻想自己登基后的场景了。
突然,楼下传来几声极其轻微的“咔哒”声。那是定时引信启动的声音,被楼上的喧闹声完全掩盖了。
林栖等人安放好炸弹后,迅速撤离到了安全距离——王府外的一座废弃钟楼上。
“还有多久?”林栖问。
“大概十个数。”沈云墨看着手中的怀表——这也是从西洋商人那里高价买来的,虽然不如现代手表精准,但计个时还是没问题的。
“十、九、八……”
楼上的赵王突然觉得有些心神不宁。他放下酒杯,走到窗边,想要吹吹风。
“七、六、五……”
赵王看着窗外漆黑的夜空,不知为何,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安。
“四、三、二……”
“殿下,怎么了?”那个副统领凑过来问道。
“一。”
轰——!
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,瞬间撕裂了京城的夜空。
那声音之大,仿佛天雷滚滚,震得整个京城的大地都颤抖了一下。
逍遥楼的底层基座在爆炸中瞬间粉碎。巨大的冲击波裹挟着火焰和木屑,向四周喷涌而出。失去了支撑的五层高楼,发出令人牙酸的断裂声,然后像一个被抽掉了骨头的巨人,轰然倒塌。
“啊——!”
惨叫声、惊呼声、瓦片碎裂声混成一片。
烟尘滚滚,火光冲天。
原本金碧辉煌的逍遥楼,瞬间变成了一片废墟。
站在钟楼上的沈云墨看着这一幕,嘴巴张得老大:“这也……太猛了吧?”
“撤!”林栖没有丝毫停留,转身就走,“官兵马上就到。咱们的任务完成了。”
临走前,他将一封信钉在了钟楼的柱子上。信封上写着几个大字:“三皇子亲启”。
……
第二天清晨,京城炸锅了。
三皇子府的逍遥楼被炸,死伤惨重。虽然赵王命大,因为站在窗边被气浪掀飞落入楼下的荷花池里捡回一条命,但也摔断了一条腿,吓得魂飞魄散。而那些陪他喝酒的大臣武将,除了几个运气好的,大部分都被埋在了废墟里,死的死,残的残。
更让人震惊的是那封信。
信的内容很快流传开来:
“赵无极,这只是个警告。你的手伸得太长了,小心下次炸的不是楼,是你的头。——定北城,沈云疏。”
这封信,就像一记响亮的耳光,狠狠地扇在了三皇子的脸上,也扇在了整个朝廷的脸上。
一个地方将领,竟然敢公然派人到京城,炸毁皇子的别院,还留下威胁信!这简直是无法无天!
皇帝在御书房里暴跳如雷,把案几都掀翻了。
“反了!反了!这个沈云疏,是真的要造反吗?!”
“皇上息怒!”首辅大臣跪在地上,冷汗直流,“此事……此事蹊跷啊!沈云疏虽然嚣张,但她既然能无声无息地炸毁逍遥楼,说明她在京城有内应,甚至可能有更强的力量。若是咱们现在派大军去剿她,万一逼得她狗急跳墙,直接带兵打进京城……”
皇帝打了个寒颤。
是啊,那火药的威力太恐怖了。连坚固的逍遥楼都能瞬间炸塌,那皇宫的城墙能挡得住吗?
“那……那怎么办?难道就这么算了?”皇帝咬着牙。
“当然不能算了。”首辅眼中闪过一丝精光,“但不能明着来。皇上,咱们可以借力打力。”
“怎么借?”
“南边的流民起义已经成了气候,那个叫‘李闯’的反王,已经聚众十万,正在攻打荆州。咱们可以下旨,把沈云疏的定北军调往南方平叛。若是她不去,就是抗旨,天下共击之。若是她去了,正好让她和李闯两败俱伤。咱们坐收渔翁之利。”
皇帝想了想,终于点了点头:“好!就这么办!传旨!封沈云疏为‘平南大元帅’,即刻率军南下!”
……
消息传到定北城时,沈云疏正在视察新落成的“神机营”校场。
神机营,是她效仿明代神机营建立的全火器部队。如今已经扩充到了两千人。士兵们手里拿的不再是简陋的榆木炮,而是最新研制的“掣电铳”——一种加长枪管、带有简易膛线的燧发枪。虽然精度和射速还比不上现代步枪,但在三百步内,其穿透力和杀伤力已经远超弓箭。
“云疏姐,京城的消息。”周砚拿着密信走过来,脸色有些凝重,“三皇子没死,但吓破了胆。不过,皇帝那边的旨意也下来了。让你当‘平南大元帅’,去打李闯。”
“平南大元帅?”沈云疏接过信看了一眼,冷笑一声,“这名头倒是挺响亮。可惜,我不稀罕。”
“那咱们怎么办?抗旨?”周砚问。
“抗旨是要抗的,但不能硬抗。”沈云疏将信折起来,“李闯虽然是反贼,但他也是被逼得没活路才造反的百姓。让我去杀百姓,我做不到。而且,咱们的根基在北边,这里才是我们的家。”
“那怎么回复?”
“就说……将在外,君命有所不受。”沈云疏淡淡道,“而且,告诉那传旨的太监,我最近身体抱恙,需要静养。若是皇上真的急着平叛,不如派三皇子去。他不是最喜欢打仗吗?正好给他个立功的机会。”
“这一招……够狠。”周砚笑了,“这是把火往三皇子身上引啊。”
“不仅如此。”沈云疏眼中闪过一丝深意,“我还要做一件更大的事。一件能让朝廷彻底不敢动我们,也能让天下人都知道定北城威名的事。”
“什么事?”
“开商路。”沈云疏走到地图前,手指从定北城一直划到了遥远的西域,“我要打通被阻断了百年的‘丝绸之路’。把我们的布匹、盐铁、火药,卖到西域去,换回那里的战马、金银和……棉花。”
棉花!
这个词让周砚的眼睛一亮。
作为战略物资,棉花在古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不仅能做冬衣,更是制作火药的重要原料。而大邺的棉花产量一直不高,主要依赖西域进口。但自从鞑靼人控制了河西走廊后,这条商路就断了。
“打通丝绸之路?”周砚深吸一口气,“这可比打鞑靼人还要难。沿途不仅有戈壁荒漠,还有无数的马匪和割据势力。”
“所以,我们需要一支更强的远征军。”沈云疏转过身,目光坚定,“周大哥,这支军队,我想让你来带。带上骁骑营和猎骑营,再加上神机营的一部分。这一路,不仅是做生意,更是立威。”
“你要让我走?”周砚心中一紧。
“不是走,是去开拓。”沈云疏走到他面前,伸手帮他整理了一下衣领,“定北城有我在,守得住。但我们的眼光不能只局限在这里。外面的世界很大,资源很多。只有把路走通了,我们的血脉才能活。”
周砚看着她那双充满智慧和野心的眼睛,心中的不舍渐渐化为了豪情。
是啊,她是那翱翔九天的鸿雁,他又怎能做那井底之蛙?
“好!”周砚重重地点头,“这丝绸之路,我替你打通!哪怕是用刀砍,我也要砍出一条黄金大道来!”
……
六月初一,定北城誓师。
三千精锐骑兵,加上五百神机营火枪手,还有一支由陈富贵负责庞大的商队,在周砚的率领下,浩浩荡荡地向西进发。
沈云疏站在城楼上,看着那渐渐远去的队伍,心中既有不舍,也有期待。
她知道,这一去,少则半年,多则一年。其中的凶险,不亚于任何一场大战。
“云疏姐,周大哥他们……会平安回来吗?”赵叶站在她身边,眼圈有些红。她刚刚给周砚准备了一大包急救药和伤药。
“会的。”沈云疏坚定地说,“因为他是周砚。是大邺最强的刀。”
“而且,”她转头看向北方,“我们也不能闲着。周大哥去开路,我们要在这里把家守好。听说,鞑靼的新大汗已经选出来了。是个叫‘忽必烈’的年轻人。此人雄才大略,比那个右贤王难对付多了。我们要做好迎接更大风暴的准备。”
定北城的城墙上,战旗猎猎。
西征的号角已经吹响,而留守的定北军,也在厉兵秣马。
这个乱世,注定不会平静。但在这风雨飘摇中,定北城就像一颗钉子,死死地钉在了大邺的北疆,也钉在了所有野心家的心口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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