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玄幻魔法连载
一不小心穿越到了,封神时期成了土行孙,没有系统,不安套路出牌,被封为土地神,被贬到蟠桃园看桃子,一千年后有人猴子来这里偷桃,那猴子说他叫孙悟空,和猴子一起戏耍七仙女。玉帝说,这个土地不正经,又贬到凡间见到沉香,改变沉香的命运,又经历了佛门聚变随着时空裂缝穿梭在小世界里……

玄幻魔法完结
这里是天堂,因为这里拥有地球上拥有的一切。所有你渴望的而又得不到的,在这里都可以得到;这里是地狱,因为每个人都要在这里艰苦挣扎,然后在分不清真假的世界中醉生梦死。这里,就是无限杀戮的世界……......
最新:第五章 强化(中)

玄幻魔法连载
+++穿越成白毛公主,介于萝莉和少女之间,有着倾国倾城的容貌?可惜被愚昧的国王发配到了边疆的森林里。森林中怪物遍布,危机四伏,到处都充满了危险。就在她以为自己的未来一片凄惨时,一枚虫卵宣誓了它的效忠。脑虫(抖抖):“可爱的、尊敬的女皇大人,从今天起,您就是虫群的主宰,一起征服宇宙,重回巅峰吧!”
最新:第438章 开战

玄幻魔法连载
一觉醒来全球穿越,在这里每个人都是领主!每个人都能召唤出各种各样的奇怪生物作为领民!而江夜在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拥有了能让魔物领民成为boss级领主的能力!不光如此,还拥有了最高级的亲和天赋!成为了人见人爱的顶级魅魔!只不过…这天赋只对魔物生效…至于魔物领民哪里来?那当然是靠天赋魅惑…咳咳,靠人格魅力吸引而来!就在其他人为食物发愁时,江夜已经实现了躺平生活。就在其他人为人手不够而担忧时,江夜已经建造了一座全是boss的魔物城!就在其他人为野生boss带来的生存压力烦恼时,江夜已经带着一众boss开始四处侵略。看着眼前带着俩只巨龙试图挑战自己的巨龙领主,江夜笑了笑,随后江夜身旁的一个boss便站了出来,随手一挥就出现了一堆boss,而那堆boss又随手一挥......看着眼前密密麻麻而又整整齐齐的boss军队,巨龙领主尴尬的笑了笑:“我说我是来打酱油的,您信吗?”

玄幻魔法连载
我一个史莱姆拥有无限吞噬没问题吧。蓝星与异界相融,一切都将从起点开始,可我不但成为了一只史莱姆,还有三十五个相亲相爱的同伴,恨不得把我给吞进肚子里。不过还好,哪怕他们都拥有着吞噬天赋,但吞噬对向仅限于我们三十六位。唯独我的吞噬天赋得到了进化,可吞噬万物。前期吞噬会改变形状,后期还会退化为最初形态冰史莱姆。形态1:冰史莱姆,特性(无限细胞分裂)形态2:骸骨,特性(核能释放)形态3:冰渊,特性(镜面复刻)形态4:狱蝶,特性(空间之茧)

玄幻魔法连载
我有丹心一颗,奈何良善成祸;便化那人间修罗,问世间情谊斤两、道理几何?!少年逆境中归来,一手吞噬武魂,可吞天地日月,一手修罗武魂,可战巅峰不败!这个世界,我说了算!+乐文小说网+ m.lewen3.com
最新:第2406章 万界之主

玄幻魔法连载
【系统,升级,宝箱,金手指】 七夜被一个可可爱爱的系统小萝莉绑定了。 从此之后,七夜携手小可爱,走上了征服诸天万界的旅程! 第一个是火影忍者的世界... 瞳术?血脉?通灵兽? 系统表示咱都有,给宿主来个加强版! 秽土转生? 系统:永久控制型秽土转生卡片了解一下,无副作用的呦! 第二个是斗罗大陆的世界... 武魂?魂骨?十万年魂环? 系统在手,,一切都是小意思! 听说修罗神执法犯法? 系统:宿主,现在本系统给发布任务,干他丫的! 后续世界还在整理中... (有意见或者建议,欢迎在评论区留言(*^-^*),但是拒绝人参公鸡(?°3°?))

玄幻魔法连载
【传统玄幻】【大神新书】【杀伐果断】【无系统】传闻,世间有一殿,仙道充沛,可置身时空法则之外,逆天改命,冠绝诸天。传闻,世间有一殿,魔意纵横,可颠倒天地乾坤秩序,掌控生死,镇压众生。传闻,世间有一殿,日月同天,可助人以凡人之躯,塑仙魔之体,所向无敌。此殿,名为仙魔。少年楚炎,三年前因机缘巧合,踏入仙魔殿。自此废人根骨重塑。仙魔同修,日月流转。以凡人之躯,登临九天!
最新:第433章 结束

玄幻魔法连载
生于尘埃,崛起于仙道纪元。重回九幽岁月,那承载着终生遗憾的一瞬,叶平涛面临着决定命运的重大抉择。在这混乱与崛起并存的修真时代,叶平涛誓要逆天改命,扭转未来的轨迹。成为你们的主宰?不,他要令你们的主宰向他俯首称臣。叶平涛沉声道:“此世之界,乃吾之修真时代。”

玄幻魔法连载
是一部充满冒险与奇幻的长篇小说,讲述了龙羽辰和他的伙伴们在大陆上追寻黑龙尊秘密的旅程。在这条危机四伏的道路上,他们穿越迷雾森林、探访遗忘之城、闯入神秘村落,解开一个个古老的谜题,并与黑龙尊的强大手下展开激烈对决。每一次的冒险都让他们的友情更加坚固,同时揭示了龙羽辰与黑龙尊之间复杂的血缘关系。故事情节跌宕起伏,笑料不断,既有惊心动魄的战斗场面,又有幽默风趣的日常互动。龙羽辰和他的伙伴们在探索未知世界的过程中不断成长,最终踏上了复兴龙家的光辉之路。(声明:本小说纯属虚构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,不涉及任何侵权行为)
